党建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为了进一步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党内评优实施办法》(常理工委〔201865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党内评优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范围及名额

评优类别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二级党委和党支部,共评选不超过6名。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正式党员,共评选不超过15名,其中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务部门负责人,共评选不超过5名。

其中,二级学院党委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单位必须在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等评比中成绩较为突出;优秀共产党员要结合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推荐。三个评优类别中,二级学院党委每个类别最多可分别申报、推荐1个名额(优秀共产党员可申报给1名教工和1名学生);机关党委可分别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组织坚强有力,核心堡垒作用明显,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有先进经验,群众满意度高。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政治素养高,党性修养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显著,有典型事迹。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旗帜鲜明讲政治,热爱党务工作,工作有理念、有创意、有特色、有成效;有典型事迹,群众威信比较高;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三、评选程序

相关评选程序,按照常理工委〔201865号文件精神实施。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doc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怀德楼二楼  电话:0512-52251832  邮编:215500  邮箱:sxxy@cslg.edu.cn

关注我们

网站地图